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30 22:01:5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欧阳洁 刘甜
“31号休息,必须要1号多搞些”
“8月17号晚12点开始准备,1点开始搞业务”
“8月18号休息”
“能否搞台踏板车子?以后做工具车子用,反正要用的”
“如果今晚搞不定的话,搞台单骑,另加两组电池(要完成),要补缺31号的”
“不嫖娼,不洗脚,不采耳,要管得住自己”
……
以上这些“计划满满”的“盗窃笔记”,出自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盗窃罪被告人马某之手。
2024年1月,刚刑满释放的马某进厂打工一段时间后,认为“工作辛苦、效益不好”,于是重操旧业。2024年7月至8月期间,马某三次携带钳子、起子等作案工具,驾驶踏板摩托车将他人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电池组拆下后盗走,并将盗窃的电池组销售给他人。
经查,被告人马某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华容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24年1月10日刑满释放。
此次已是他第3次因盗窃罪站上被告人席位,而作为证据的“工作笔记”,有一部分竟然写在他本人的刑满释放证明背面。
马某第二次因盗窃罪服刑完毕后的刑满释放证明
写在刑满释放证明背面的“工作笔记”
马某的部分“工作笔记”
华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马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据此对马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责令向被害人退赔被盗财物损失。
法官提醒
真正的“财富密码”是遵纪守法,最靠谱的“理财产品”是勤劳双手。与其当“夜间电池搬运工”,不如白天好好当个打工人,毕竟看守所的“包吃包住”套餐,可没有五险一金。任何“行业笔记”在刑法面前,都是自证其罪的“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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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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