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涉及衡阳多家物业及业主

  掌上衡阳   2025-06-30 15:34:53

近日,全市有业主和物业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被实施行政处罚,现对部分地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予以曝光。

祁东县:居民周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祁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游某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祁东县世纪云顶小区1楼商场的疏散通道内,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游某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常宁市:居民胡某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常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胡某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常宁市砚池山路君安豪庭小区6栋A单元安全出口附近,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胡某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衡南县:某物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衡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日常检查中发现顺达丽城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该小区住宅楼的疏散通道上,物业人员没有及时劝阻、制止,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衡阳市恒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耒阳市:居民梁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耒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梁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东兴金色华庭小区住宅楼的一楼楼梯间,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之规定,责令梁某立即改正,并给与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石鼓区:居民“飞线”充电被处罚

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在位于石鼓区五一街道五一路82号水口山二厂家属区21栋有居民拉“飞线”为电动车充电,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联合辖区街道现场核查,发现21栋5楼居民张某将电动车违停在1楼疏散楼梯间且私自接“飞线”给电动车充电,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张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雁峰区:居民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被处罚

雁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开展“两电”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雁峰区君旺小区一辆电动车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检查人员随即联系到车主胡先生,告知此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013-1)之规定,雁峰区消防救援大队向胡先生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珠晖区:开展清理“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

珠晖大队联合东风街道、社区针对金湘国际城及东风路沿街门面、富东小区、平安里开展清理“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对发现的私拉乱接电线行为现场予以劝阻制止,向居民详细讲解“飞线充电”的巨大火灾风险及引发事故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主动使用小区内合规充电设施,依法对违规充电设施进行清理拆除。

南岳区:居民陈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南岳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陈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德顺小区住宅楼的三栋一单元楼梯间,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陈某立即改正,并给与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高新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物业被警告处罚

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区办公室在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两电”专项检查时,发现衡阳银泰红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银泰红城四期住宅小区,部分楼栋存在居民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以及违规充电等现象,小区物业未及时劝阻和加强日常有效管理,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区办公室消防监督员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衡阳银泰红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衡东县:物业公司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衡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一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太同兴金鹰城小区住宅楼的7栋一楼大厅处,物业公司未及时劝阻,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013-3之规定,责令湖南太同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给与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衡山县:依法警告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

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陈某在湘华小区一栋一单元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大队责令陈某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陈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衡阳县:违规停放电动车 一物业公司被处罚

有市民来电投诉反映,衡阳县乾兴嘉和小区存在电动车乱停放的问题,衡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衡阳美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乾兴嘉和小区A单元大厅、C单元疏散楼梯口分别停放一辆电动自行车,物业未及时劝阻,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衡阳美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通讯员周鑫) 

责编:周怡然

一审:周怡然

二审:陈鸿飞

三审:徐德荣

来源:掌上衡阳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