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5交通广播 2025-06-26 16:41:26
6月22日,湖南省桑植县签下全省首单巨灾普通公路保险合同,开创了运用市场化机制保障公路安全的新模式。这一创新举措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为传统公路灾后修复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5月,经湖南省政府同意,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10家单位联合印发《湖南省综合巨灾保险实施方案(湘财金〔2025〕18 号)》(以下简称“《方案》”),巨灾普通公路保险首次纳入省综合巨灾保险范畴。

灾后立即启动赔付程序
将普通公路首次纳入巨灾保险范围,源于湖南省应对自然灾害的现实需求。湖南每年因暴雨、泥石流等灾害导致公路直接损失巨大,部分山区县的修复资金落实有困难。
长期以来,公路灾后修复主要依靠财政资金支持,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时存在一定局限性。由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和修复工作的紧迫性,传统的资金拨付周期有时难以完全匹配灾后重建的时效性要求,部分水毁路段的修复进度可能因此受到影响,给群众出行和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不便。

与传统财政拨款相比,保险赔付机制展现出独特优势。根据理赔机制,保险理赔能够实现快速响应,当灾害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即可触发赔付,保险公司在定损完成后将赔付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大幅缩短了资金到位时间,确保灾后修复工作能够及时开展。
赔偿限额为保费的10倍
本次推出的保险方案具有鲜明的精准施策特点。在保障范围上,覆盖全省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的所有基础设施,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防护工程、安全设施、排水设施、公路附属房屋及建筑物等。同时,也可以对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单独投保。
根据《方案》,巨灾普通公路保险采取“县级统筹、自愿参保”原则。具体实施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作为投保主体,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参保事宜。
据悉,为控制整体风险,《方案》设置了全省年度1亿元的总赔付限额。每一县(市、区)对应保险单的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保费的10倍,超出赔付限额时,实行比例赔付。
29个县(市、区)启动参保
湖南新晃县自2017年开始购买公路灾毁保险,渌口、宁远等部分县(市、区)也相继为公路灾毁保险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截至目前,永定、武陵源也为辖区内普通公路购买了巨灾普通公路保险,全省共29个县(市、区)开展了普通公路灾毁保险工作。
到2030年底,该保险计划将覆盖全省大部分高风险路段,为县(市、区)公路灾毁恢复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湖南已建立起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交通、应急、气象、财政、银保监等部门将共同推进这项创新工作。

“这种‘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创新模式,既发挥了保险行业的专业风险管理优势,又弥补了公共财政在应急响应方面的不足,是提升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的有益探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标志着湖南在运用保险机制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普通公路防灾减灾体系,拓宽公路灾毁修复资金筹措渠道,提升普通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水平和保险风险防范意识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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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905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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