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祖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25 16:40:31
日前,新田县市民反映称,在该县名润新城购买商铺,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合同面积比实际面积多出10余平方米,按房价计算需要退款13万余元,开发商一直不愿退款。
6月24日,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市民可携带相关资料(如购房合同、发票、收据等)至该局(新田县府前路人防大楼2楼信访室)进行反映处理。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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