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24 11:39:43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罗丽芳 袁馨怡)近日,株洲芦淞区法院与福建三明三元区法院紧密合作,开展联合执行行动。成功调解一批劳动报酬追索案,保障了16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株洲某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劳动报酬,16名员工多次索要无果,去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确认共计拖欠16人1个半月工资9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公司未能自动履行给付义务。
龙某被传唤协助调查。
今年1月,16名劳动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传统查控及线下查控,未发现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之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执行干警提供重要线索,公司关联人龙某为本案实际控制人,前台账户收款都是龙某。但龙某既不是被执行人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执行干警了解到龙某在福建三明工作,连夜驱车700公里奔赴三明调查案件情况。
到达三明后,执行干警在当地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展开夜间找人查物行动,终于在三元区某酒店找到了龙某,将其传唤至法院协助调查,仔细询问龙某公司运营情况。龙某起初试图逃避执行,但在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强大攻势和耐心释法下,最终同意配合调查,承诺兑现自己经营期间拖欠的工资。
责编:梁原
一审:梁原
二审:李翔
三审:戴志杰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