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高消费欲望,他把手伸向朋友的名牌包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24 11:35:49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舒慧)黄某无固定职业,热衷到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全身穿的都是名牌,长期的超前消费使其经济缺口越来越大。为了能够继续维持高消费生活,他将目标瞄向了身边的朋友。

2024年12月12日凌晨2时许,黄某与杨某及其朋友吃完夜宵后一同乘坐出租车回家,朋友坐在副驾驶位置,黄某和杨某坐在后排。3人乘车从长沙市天心区太平老街附近出发,到达杨某家附近的小区后,先行下车的杨某将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香奈儿斜挎包遗落在出租车后排座位,黄某马上将挎包藏匿于自己外套内并跟随下车。

杨某发觉自己的挎包遗失,黄某装作毫不知情,还帮忙电话联系出租车司机返回,一起在车上翻找未果。黄某又陪同杨某返回太平老街夜宵店寻找挎包,查看店内监控视频并未发现挎包遗落在店内。随后,两人各自乘车回家。在这期间,黄某给杨某发信息安慰:“别难过,明天一起去找警察。”“我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表面光鲜欠了很多外债,就想着把她的包卖了还债……”当天下午两点,黄某通过跑腿骑手将所盗窃的挎包送到奢侈品回收店转卖,非法获利人民币11500元。

下午4点许,杨某和黄某等人相约一起吃饭。见面后杨某再次询问黄某是否拿走了自己的挎包,黄某否认。为了赢得在场朋友的信任,黄某甚至要求陪同杨某一起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12月13日,公安机关在调取到出租车监控视频后发现黄某盗窃挎包的事实。次日凌晨,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鉴定,被盗挎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2000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被害人。

近日,经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1500元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浅薄,一部分年轻人对物质容易陷入迷恋,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家应当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警惕奢侈消费可能带来的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炫耀性消费以及病态消费等问题。同时提醒大家,交友要谨慎,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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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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