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速行动】奖励1000至8000元!益阳市出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激励办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22 14:08:09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经报益阳市政府同意,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益阳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表扬和激励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办法》自2025621日施行,有效期5年。

奖励标准是什么?

按照每次成功避险人数分为4个类别。

一类:成功避险30人(含)以上的事件,标准为8000元;

二类:成功避险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的事件,标准为4000元;

三类:成功避险3人(含)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标准为2000元。

四类:成功避险3人以下的事件,标准为1000元。

哪些人可以获得奖励?

本办法激励对象是指在益阳市辖区范围内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是指首先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报告或主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个人。激励对象不含公职人员。

什么是成功避险?

成功避险是指发现因自然因素诱发的突发地质灾害前兆信息,较为准确判断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等,及时向受威胁群众进行灾前预警,使受威胁的人员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得到及时转移,避免因灾人员伤亡的事件。其中,成功避险人数是指地质灾害发生后,未及时组织转移可能带来的实际伤亡人数。

如何获得成功避险奖励?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规程实事求是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对象,并核实避险事件真实性;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审查,编写现场核查报告,拟定激励类别,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给予奖励。(来源:湖南自然资源)


责编:宋姗姗

一审:张佳伟

二审:杨军

三审:邢玲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