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原院长受贿一审获刑

    2025-06-21 15:36:5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程慧 彭霏莹)近日,古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荣复医院原院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肿瘤医院原院长向尔富受贿案。向尔富因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或索取财物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该案由古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卓凤霞担任审判长,古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浩出庭支持公诉,80余名来自州、县两级监察、检察、法院系统的湘西州监检法同堂培训班学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 彭霏莹 摄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尔富在担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荣复医院院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肿瘤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亲属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尔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向尔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如实供述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被告人向尔富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认罪悔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经综合评判,法院判处被告人向尔富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被告人向尔富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这是我第一次亲身到庭审现场旁听,让我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取证的系统性、合法性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更深刻的感受,对我后期办理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庭审结束后,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参与庭审旁听受益匪浅。

法官表示,反面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向尔富受贿案的审判,再次为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国家工作人员务必以案为鉴,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补足精神之“钙”,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从思想上消除贪腐之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知边界、明底线、守规矩,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

责编:李迅

一审:刘冬晨

二审:陈佳婧

三审:周智颖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