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法院:执行显成效 助企解纠纷

    2025-06-19 16:42:2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罗琳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涉企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营商环境双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郴州某园区企业与郴州某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特大暴雨自然灾害导致滑坡,被告公司大量土石方、构筑物、杂物坍塌倾入原告园内造成经济财产损害,法院判决被告郴州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空倾入原告公司园区内与被告公司相邻处的土石方、构筑物、杂物等废弃物,并将坍塌的挡土墙恢复原状。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郴州某有限公司一直怠于履行判决义务,原告郴州某园区企业遂向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湖法院高度重视,牢牢把握“营商环境大优化”中心工作,执行团队迅速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制定详细执行方案。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郴州某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胡某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希望被执行人能积极配合。然而胡某仍旧怠于履行,造成该企业严重经济损失。

执行法官再次上门向胡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严肃告知其法律权威和诚信底线不容挑战,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见执行法官态度坚决,担心自己可能面临刑事风险,被执行人胡某一改消极躲避态度,积极与执行法官对接,并主动安排拖车清理倾入的废弃物,搭建雨棚,目前只剩少量的渣土未清理完毕,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保障。

“园区内的改造已经基本完成,感谢法院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今后又能在此安心经营了。”该企业负责人说。

下一步,北湖法院将不断强化“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将营商环境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组稿:刘建军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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