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9 10:44:4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许华盛 刘泉极)“盼了十年的房产证终于拿到手了!”近日,随着汝城县某小区数百户业主陆续领到不动产权证书,这起由汝城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的产权登记办理难题终获解决。
2013年,汝城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的方式竞得汝城县九龙大道附近一宗商住用地用于开发建设小区。2014年,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并动工建设综合楼增加容积率,致使整个小区无法通过规划验收,500余户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停滞。
2020年4月,为解决这一登记难题,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涉事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全额缴纳407万元土地出让金后补办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同年9月,该公司承诺在2021年12月前将土地出让金补缴到位。然而,该公司随后以“资金困难”“历史遗留问题”等为由推诿,长期拖延履行义务,使得土地出让金的追缴工作长期停滞于书面催告阶段。直至2022年,欠缴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国家土地收益面临流失风险,业主合法权益长期无法保障。
2022年,汝城县检察院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中发现这一线索,随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为破解部门协作难题,汝城县检察院多次与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清晰界定两部门法定职责并形成共识,促成该项追缴工作由“单打独斗”向“协同发力”转变。
为确保追缴金额合法合理,汝城县检察院在后续两年间持续跟进监督,多次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补缴金额进行价格核定,最终确定应缴金额为407万元。2024年初,面对企业拒不履行首期缴款义务的情况,汝城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支持县自然资源局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3月,县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在司法强制力的震慑下,同年7月30日,该公司终于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成功追缴,不仅有效维护了国家财产权益,更彻底清除了该小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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