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9 10:19:1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吕军锋 刘倩)近期,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对两件涉企执行案件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申请执行人某设备制造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国企改发投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浙江某磁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电机股份公司票据纠纷两案的申请执行人,先后于今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发现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经营能力强的企业,涉案金额分别达500万、200余万元,为减少立案后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尽快化解矛盾,将案件情况向执行局负责人进行了汇报。
执行局负责人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具体情况后,发现双方当事人由于沟通不到位,各自诉求难以准确传递,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生效判决的基础上释法明理,分析执行存在的时间和诉讼成本,最终促成双方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并及时一次性履行完毕。此举既让申请执行人早日收到了案款,又为被执行人减少了涉案影响,还节约了司法资源。
诚信是企业经营的基石,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新时代背景下,如何答好善意文明执行这张答卷,在刚性执法与柔性关怀间寻求平衡,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企业生存,以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考验着法官们的司法智慧与担当。岳塘区法院灵活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化解纠纷中展现智慧担当,为企业营造宽松有序的发展空间,助力其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谱写了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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