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9 10:12:38
杨绍银 覃盼
“每当看到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时的激动和喜悦,我心中的成就感便油然而生。或许这就是属于公益诉讼检察官独有的幸福。”近日,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主任曹超群在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研讨活动中,与青年干警分享了自己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感悟。
2020年,曹超群从南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转岗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5年来,她坚持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担当的重中之重,视劳动者“烦薪事”为要紧事,积极运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联合磋商+检察听证”等工作模式,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当好人民群众护“薪”人。2020年以来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36万余元,其中督促落实建筑行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6月6日,曹超群在“世界食品安全日”来临之际到农贸市场检查。
时间回溯到2021年,刘某某雇请陈某某、吴某某等31人为南县某工程施工,并在该工程完结后多次利用其亲属身份以套取冒领工资的方式将实际做工的农民工工资领取,恶意拖欠3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8万元,农民工多次讨要未果。
民之所望,检之所向。2024年1月9日,在一次跨部门案件会商会上,曹超群将目光重点关注到这起农民工集体欠薪案件上。
农民工的薪酬承载着辛勤劳动的汗水和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牵动着一个家庭的幸福冷暖。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是他们的心头大事,也是全社会牵挂的民生实事。“近年来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农民工工资规范保障措施,但为何还会出现‘套取’‘冒领’现象?”凭借职业敏感,曹超群感觉案件背后可能“大有文章”。带着疑问,曹超群组织部门干警迅速展开调查。
由于此案涉企且涉农民工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为更好明确问题症结、固定违法事实,曹超群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先后走访了工地管理人员及陈某某、吴某某等多人。查阅工资表,核查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的资金往来,并向县人社局了解具体投诉情况,全方位建立证据链。
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几天的奔波忙碌,该案的“病灶”终于被找到:由于建筑工程分包单位不按实际出勤情况编制工资结算表,并伪造农民工签字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每月工资结算表未实质性审核,甚至默许分包单位造假套取承包款,致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随后,曹超群和同事们又进行了大数据筛查,发现在2021年至2024年间,102个在建项目中竟有2632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涉及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针对这种状况,南县检察院于2024年3月1日与相关职能单位展开联合磋商,明确提出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拖欠工资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并切实履行实名制管理职责。3月6日,该院发出检察建议,从严格规范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依法保障农民工维权3个方面,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看到工人们拿到“血汗钱”脸上绽放出笑容的那一刻,曹超群和同事们如释重负。“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仅要解决当下问题,更要护长远。如何让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真正在全县落地生根,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后半篇文章?”来不及停歇,曹超群开始了新的思考。
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提出合理化建议……该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南县2024年在建项目工地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县在建的20余个工程项目进行为期1个月的实地督查,对督查发现的10余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告知书逐个整改,对未立行立改的工程项目依规进行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南县检察院联合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开展“送法进工地进企业”宣传月活动,开展工资支付标准化制度培训,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农民工权益保障防线。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们将持续聚焦农民工忧‘薪’事,以‘检察力度’捍卫‘民生温度’,让劳动者‘安薪’无忧!”曹超群充满信心地说。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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