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公函”不是吃喝通行证

夏鸿   湘伴   2025-06-18 19:01:26

空白公函,即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解决违规接待、公款旅游等费用。

比如,有的单位向相关单位索要“空白公函”,采用虚列接待事由、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报销其他违规吃喝费用;有的单位之间互换“空白公函”,需要时自主填写报销,套取公款用于“不好处理”的其他支出等。

一方面,套取资金行为本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解决违规接待、公款旅游等费用的行为也违反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剪辑: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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