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一物业公司限制未缴物业费的业主购水

    2025-06-16 16:10:42

东安县一市民反映:东安县舜德名府小区因水户未入个人户,而是由物业管理收费,现物业公司限制业主购水,每次只能购买20元,物业这种限制购水行为是违法的,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613日,记者从东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获悉:由于当事人一直欠缴物业费,物业客服想摧缴物业费擅自作主给当事人低额交纳水费,在我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该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后,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已让当事人正常购水我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该物业公司不得采取中断提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购买水、电、气等方式迫使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应当采取依法依规的催收方式。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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