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 2025-06-16 07:57:51
6月15日,在郴州市城区塘尾路人行道上,20棵国槐有序排列,树干笔直,叶儿翠绿。经郴州市园林绿化专家确认,国槐长势良好,种树者正是郴州瑞邦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5日,在郴州市城区梨树山路与九子塘路交会处的人行道上,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执法人员发现,10棵栾树被过度修剪,只剩下主干。经调查核实,原来是郴州瑞邦置业有限公司嫌树枝挡了视线,派人给树“剃了头”。郴州市城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开展异地补植。郴州这一做法,被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经翻看资料、走访调查、现场测量等方式,被剪栾树固碳释氧功能降低约50%,微气候调节能力减弱(预计炎热天气下,该区域温度将上升4—5℃),城市景观整体性遭到破坏。”郴州市园林绿化中心专家宁中全说,“当时,建议涉事企业适当选择树种,补植树木的数量不得少于过度修剪树木株数。”
根据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的原则,2024年3月25日,郴州市、北湖区两级城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因为被剪枝的树木仍可存活,无法对经济损失进行准确的价格认证。该公司最终在郴州市城区塘尾路补植国槐20棵,并履行一年养护责任,总经济成本1万元。
“去年5月,我们种下树,并请专人看护。一年来,树木正常生长。今年6月,这些树已由郴州市园林绿化部门管护。”郴州瑞邦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曹健觉得长了见识,“过度修剪城市树木是在破坏生态环境,我们不懂常识,‘学费’应该交。”
当前,全省在城市树木生态赔偿定损时,存在修剪程度难界定、赔偿标准难确认、生态损失难评估等难题,在城市更新中,一些城建开发商缺少树木修剪专业知识,随意对城市树木“动刀”,生态景观频频“遭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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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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