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2 16:37:26
浏阳一市民反映:5月26日晚上9点多,我扫码租用一台乐哥骑行的共享单车,从浏阳市鑫墅园小区到金沙南路198号,到达后将车停放在停车处黄线内,付款2.5元,系统提示还车成功。5月29日再次租用该公司共享单车,提示我上次用车违规停放在机动车道上,我打客服电话沟通,但客服态度恶劣。
6月10日,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经组织协商,涉事商家对当事人本次违停给予免单处理。我局将督促企业加强服务监管,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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