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河畔好“枫”景 临澧法院新安法庭“联保优”绘就基层善治新画卷

    2025-06-12 16:23:1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周芝华 董明坤

长江潮涌,法治激荡。

在九曲澧水与百里道河交汇滋养的临澧大地,临澧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少年法庭)静立澧水之滨,如沃野阡陌间萌发的法治新芽。管辖二镇一乡民事案件及全县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新安法庭,直面辖区人口密集、经济活跃带来的治理挑战——两名员额法官年办案量逾700件。

近年来,法庭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前联调+巡回审判”双轨驱动,匠心构建“联、保、优”三字工作互动机制,通过“法官联村”源头治理、诉前保全衔接调解、多元协同优化服务,强化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指导,饱含对基层治理的深深热爱,交出了一份闪耀着司法智慧的成绩单。

新安人民法庭干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联”字筑基 网格化调解纾民困

基层纠纷,尤以家事、邻里为甚,常剪不断理还乱。新安法庭深知,仅靠法庭“单打独斗”,难臻“案结事了人和”之境。为此,法庭紧扣“三调联动”核心,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联动”为原则,推动解纷力量倍增。依托临澧法院2022年全面推开的“法官联村”机制,法庭精细构建“1+3+N”立体调解网络:以法庭为中心,联合3个乡镇司法所,吸纳48个村(社区)、2个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解纷力量下沉、关口前移。

今年农历新年刚过,毛女士满面愁容踏入新安法庭立案窗口,情绪激动要求前公婆腾房。原来,其离婚时分得房产,允许前公婆暂住,但共同生活摩擦不断,春节积怨爆发。庭长李清高研判案情:物权归属清晰,但一纸判决强制年迈老人搬离,恐激化矛盾、衍生次生风险。这绝非单纯物权之争,背后是断裂的亲情纽带。

“联”字诀即刻运转。法官未急于开庭,而是迅即联动镇司法所长及毛女士所在社区德高望重的老支书陈书记。在社区调解室,陈书记以乡情伦理切入,法官随后释法明理:“毛女士的房屋所有权受《民法典》保护黄叔黄婶长期居住他人房屋于法无据。强制腾退是最后手段,我们寻求体面解决。”法官提出折中方案:设定两个月缓冲期供老人寻房,期内双方保持基本和睦;逾期不搬,毛某可申请强制执行。

情理法的交融终化坚冰。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老人承诺限期搬离,毛某协助寻房。事后,毛某致谢:“谢谢你们没让我做冲动的事,也给我们都留了体面。”此案成为“1+3+N”网格调解化解家事纠纷的生动范本。机制运行以来,已就地成功化解类似纠纷180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85%,有力筑牢了基层和谐稳定的基石。

“保”字发力 诉前保全定分止争

面对专业性突出、标的额较大的纠纷,如何避免“空调白判”?新安法庭的答案是:深化“诉前保全+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尤其对涉人身损害赔偿等紧急给付案件,法庭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诉前保全,为调解装上“保险栓”,有效震慑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显著提升协议可执行性与当事人信任度,构建起特色鲜明的“枫桥式”解纷新格局。

2023年末,一场罕见暴雪袭击临澧。张某在李某经营的日杂店购物时,店顶厚重冰雪导致棚顶轰然坍塌,致张某重伤十级伤残。李某垫付部分医疗费后,面对张某后续高达25万余元的赔偿诉求,辩称“天灾”致祸,表示无力承担。协商破裂,张某诉至新安法庭。

承办法官敏锐洞察关键:法律关系明确(经营者违反《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但赔偿项目繁杂、金额计算专业;双方情绪对立,张某焦虑愤怒,李某抵触情绪明显,且有转移财产风险,存在“执行难”隐患。“保”字诀联动出击:法庭依法审查并迅速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冻结李某名下存款。同时,启动“庭所共建”机制,联合司法所指派资深调解员,并邀请村治保主任,组成联合调解团队。

调解现场,张某家属情绪激动,李某则显无辜抵触,焦点集中于责任划分与赔偿数额。法官条分缕析释法:“李老板,《民法典》明确规定经营者对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屋顶积雪是已知风险,你未及时清除或警示,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诉前保全已冻结你账户。”法官随即出示详尽赔偿清单及计算依据。法律的威严与保全措施的实效,结合调解团队的情理疏导,促使双方回归理性。张某自愿将诉求降至14.5万元,李某亦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最终,李某多方筹款,扣除已支付部分,当场一次性支付剩余11.5万元。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纠纷,在“保全先行、联动调解”的机制下高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优”字暖心 巡回审判润物无声

司法为民,公正为基,温度铸魂。针对辖区老年人、残疾人及偏远村民“诉讼难”问题,新安法庭大力推行“优”质服务,将巡回审判车开进农家院落、田间地头,把调解室搬到当事人的堂屋炕头,让司法更具亲和力与可达性。

新安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今年4月,七旬唐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撞上于女士轿车,交警认定唐大爷全责,需赔偿修车费3700元。于女士索赔时,唐大爷既不服责任认定,更以年迈体弱、无赔偿能力为由拒绝。沟通无果,于女士遂诉至法庭。

经验丰富的马法官承办此案。虽证据充分、责任清晰、标的额小,但法官注意到被告年逾古稀、住所偏远且情绪激烈。“优”字诀指引行动方向——主动上门。首次登门遇“闭门羹”;3日后二次登门,唐大爷情绪激动拒谈。马法官平和解释法规,老人固执摇头念叨“没钱”。第三次,马法官转换策略,先关心其生活,待老人放松,才巧妙以农事喻法理:“大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责任该谁担就得担,就像种地要守时令。于女士停车合规,您撞上就该负责维修。”同时,法官多次与于女士恳谈,讲述唐大爷困境及登门见闻,引导其换位思考。

法理情的温暖终破僵局。唐大爷意识到法律责任,同意筹款;于女士被法官的执着与为民情怀感动,主动减免部分费用并撤诉。双方在法官见证下,当场以2000元赔偿款握手言和。这起小额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法庭“优”化服务、司法为民的缩影。近三年,法庭开展上门调解、巡回审判、送法“赶集”320余场次,成功化解涉农、涉老、涉困纠纷210余件,将司法温度精准送达群众心坎。

值得一提的是,“优”字诀在涉少审判中效能卓著。作为2021年全省首批挂牌的少年法庭,新安法庭仅用一年多便探索总结出“1+2+3+4”少年审判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简报全国推广,并于2023年获评“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老百姓到法院来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从“就案办案”到“源头治理”,临澧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魂,以“联、保、优”三字诀为笔,在沅澧大地的阡陌纵横间,用心用情用力描绘着一幅“矛盾就地化解、服务精准高效、群众获得感强”的基层善治新画卷。

组稿:周芝华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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