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10 09:45:3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0日讯(通讯员 旷然翔)6月6日,市民李女士将一面锦旗赠送给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青市场监督管理所,锦旗上印有的“严谨高效办实事 尽职尽责暖人心”题词表达了李女士对该所的感激和认可。
此前,李女士在娄星区一手机店花费5499元购入新手机。然而仅使用15天,该手机出现异常:屏幕出现黑白屏、通话及视频通话时无声。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商家称设备无异常,初步判定为“系统版本适配问题”,建议升级至最新系统版本。双方就是否符合退货条件产生争议,协商未果。5月27日,李女士向长青市场监督管理所求助。
接到投诉后,该所当日赴现场调查。工作人员调取了购机凭证、检测记录、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组织双方进行行政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重点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以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规。经查证,该手机自购买至出现故障仅15天,且故障现象已实质性影响正常使用。
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退还李女士购机款5299元(扣除已使用折旧费200元),李女士当场退还手机及原装配件(含充电器、耳机、说明书等)。
拿到退款的李女士如释重负,连声感谢:“真没想到能这么快解决,市场监督管理所真是我们消费者的坚实后盾!” 这面锦旗既是对高效维权的认可,也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守护群众利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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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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