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长沙曝光4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长沙应急管理·公众号   2025-05-29 09:30:42

为加强警示教育,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从全市2025年4月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办理的案例中筛选出4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长沙市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案

【基本案情】接举报,长沙市某加油站油罐容积与安全设施设计不一致。2025年2月,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长沙市某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为4个40立方米的油罐,但经查实际购入4个60立方米的油罐埋地,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加油站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长沙市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作出对该加油站处人民币贰拾万元罚款、对该加油站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某处贰万元罚款、对该加油站建设项目负责人宛某处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浏阳市某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改变工房用途、超员生产作业案

【基本案情】2025年2月,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视频监控室交办单,浏阳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浏阳市某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超定员生产作业:通过回放视频监控确认,职工甘某、兰某同时在烟雾生产线138号电烘房/散热(限员1人,限药量500千克)进行烟雾药出焙作业;

2、改变工房用途:该公司将2饼已筑药烟雾药饼效果件内筒存放至118号包装车间,未存放至药饼中转间。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并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浏阳市某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改变工房用途、超员生产作业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分别裁量、合并处罚,责令限期改正,作出对该公司处人民币肆万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湖南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超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品种类生产、超定员超定量作业案

【基本案情】2025年2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湖南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范围为组合烟花(B、C级),但检查时发现13号成品仓库存放单筒单发小礼花,经查确认系该公司生产产品,属于礼花类(小礼花),不在许可范围内。

2、超定员超定量作业:通过回放视频监控发现职工杨某、李某同时在98号压药柱工房(危险等级为1.1-1级,定员1人)作业,工房调湿药10.2公斤,超药量。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并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湖南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超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品种类生产、超定员超定量作业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分别裁量、合并处罚,责令限期改正,作出对该公司处人民币柒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湖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宁乡市大成桥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依法对湖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在生产车间发现车间工人朱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查询,该员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19年过期后未再办理,上述行为属于无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湖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宁乡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作出对该公司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编: 吕珍

一审: 吕珍

二审:喻志科

三审:周韬

来源:长沙应急管理·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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