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藏匿孩子?人格权侵害禁令“治”你!|法治护航·青春向阳①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5-28 22:25:00

编者按:5月28日,“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8个典型案例,剖析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亮点。法治护航,青春向阳。既要严惩“隐秘的暴力”,斩断伸向青春的“黑手”;也要司法春风化雨,在刚柔并济中修复幼苗。记者梳理这些事关孩子健康成长的案例,请家长们看过来!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现实生活中,一些夫妻关系破裂后,全然不顾孩子感受,任性上演激烈的“抢娃”大战,甚至以非法手段带孩子“躲猫猫”。

几年前,杨某(女)和熊某(男)结婚,2年前生下小熊。婚后,杨某和熊某矛盾不断,两人分居期间,小熊跟妈妈一起生活。其后,未经小熊妈妈同意,小熊爸爸和爷爷奶奶多次将小熊带走藏匿,一次“抢娃”时造成杨某受伤。杨某报警寻子未果,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针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湖南法院签发全省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

法院经审理认为,熊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杨某的监护权,更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故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民事裁定,要求熊某及时将小熊送回杨某住所,并禁止熊某及其近亲属实施抢夺、藏匿子女或擅自将子女带离杨某现居住场所等侵害杨某监护权的行为。同时向杨某住所地社区、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其对杨某人身安全进行关注并提示如熊某再次发生抢夺行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记者了解到,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依托妇联驻法院的“一站式”反家暴服务中心委托社工向杨某提供帮扶,并积极联合公安、妇联等多方协同组织调解,熊某主动将小熊送到杨某住所地派出所。杨某接到孩子后,出具了谅解书。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苏莉

三审:唐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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