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文身600元,店家判赔3万元|法治护航·青春向阳②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5-28 22:24:57

编者按:5月28日,“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8个典型案例,剖析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亮点。法治护航,青春向阳。既要严惩“隐秘的暴力”,斩断伸向青春的“黑手”;也要司法春风化雨,在刚柔并济中修复幼苗。记者简要梳理这些事关孩子健康成长的案例,请家长们看过来!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近年来,文身出现了“低龄化”现象,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

两年前,年仅14岁的李某谎称已成年,在沅江市一家门店文身,门店老板康某未核验其身份证信息。双方签署《文身协议》,门店先后3次为李某提供文身服务,共收费649元。

去年,李某入学面试时被发现有文身,后用激光等手段清除,花费近6万元,但效果一般。李某父母找康某索赔遭拒,双方闹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虽自愿文身,但第一次文身时未满14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年龄、智力状况、社会经验等尚不能判断文身行为对自己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其法定代理人明确对该行为不同意、不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门店在未准确核实身份、年龄情况下,多次为李某提供文身服务并收取费用,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侵权主要责任;李某监护人亦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没有尽到应尽的监护职责,对损害发生亦有过错。

法院依法判决门店返还李某文身费649元,对其损害后果担责六成,支付其清洗及修复文身费3.5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责编:施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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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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