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丽君 张英 黄亚苹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5-28 14:54:07
文案|万丽君
出镜|张英
后期|黄亚苹
迟到1分钟、早退2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合理吗?最近,广州某职业学院的两则教学事故通报引发广泛关注。一名老师因上课迟到1分钟,另一名老师因提前下课2分钟,双双被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受到扣除教学工作量与绩效考核扣分的处罚,被不少网友认为过于严苛。
判断一个处罚决定是否合理,要考量很多因素。三点更新,今天说说其中关键的三个因素。
一、看过罚是否相当。处罚力度与过错程度相当,是在处罚时坚守的重要原则。该学校有老师指出,最近学校通报了六七起教学事故,像监考玩手机、上课时间放视频过长等情况,大家基本上没有异议,毕竟这些行为明显违反教学规范,影响教学质量;但是迟到早退一两分钟,对教学的质量影响不大,而且单次违规就直接定性为事故,并将其与监考玩手机等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同等对待,对于教师的收入和职业发展都有一定影响,明显有失偏颇。高校的教学秩序的确需要制度保障,但这一决定是否遵循了“过罚相当”的原则,值得商榷。
二、看是否考虑了实际情况。有些行业确实分秒必争,但就老师上课而言,有时候确实比较灵活。美术老师带学生们去户外写生,回来路上堵车了;数学老师解题到关键时刻,跟学生多讨论了会儿,耽误了时间。现实中,这些特殊情况不可避免,也属于教学的一部分。基于这些情况,有的学校就设立了一定的容错机制,对于首次轻微违规的教师给予警告、提醒,多次违规再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迟到早退,允许教师提供证明后免责。只要教师能够在课堂上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那么小概率的时间偏差或许可以被宽容对待。
三、看是否达到了处罚的目的。看处罚合不合理,要回到处罚的初衷。学校制定严格的制度、明确的标准,是为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政策制定的时候不妨想想,究竟是迟到一分钟带来的危害大?还是不问青红皂白,机械惩罚带来的危害大?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有网友说,好的教育管理,应该像温度计,既能量出问题,又能保持温度。这话在理。“过于死板”的管理模式,可能让教师忽视了教学内容本身的设计、影响其对于教育创新的主动性。
总之一句话,刚柔并济,才算科学的管理之道。
责编:黄亚苹
一审:唐雨琪
二审:欧阳金雨
三审:冒蕞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