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7 16:16:23
一市民反映:新宁县富丽城小区有一楼业主私自占用一楼公摊面积,将小区的花园变成自己的私家园林,砌砖修围墙,开挖地基,打承重墙,侵犯诸多业主的公共利益,给小区造成安全隐患。
5月26日,新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回复:我大队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赶往富丽城D2栋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当事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富丽城D2栋一楼赠送花园协议》,当事业主所购房屋为D2栋2单元一楼8-9号房,8-9号房一楼私家花园由开发商一同赠送。执法人员在现场没有发现开挖地基、打承重墙的现象。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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