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视频 2025-05-23 18:43:4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3日讯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叶彤)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协调小组近日印发了《湖南省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其中提到经营主体可以通过“湖南营商网”“12345”等渠道反映营商环境诉求。
同时,诉求办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的办理时限及时办结。对于较为简单的诉求事项,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较复杂的诉求事项,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诉求办理完成后,诉求办理单位应向诉求受理单位提交书面办理反馈及办结申请,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诉求人。诉求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并提供新的证据和理由的,可发回诉求办理单位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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