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嶷思法|从永州拒执 “老赖” 非法隐匿资产被刑拘 看法治如何筑牢诚信之基

    2025-05-22 10:40:37

杨友林

近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对拒执“老赖”陈某的成功抓捕,折射出怎样的法治底层建构逻辑?

2025年5月16日,长期隐匿的被执行人陈某在湘潭市落网。其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后,实施了切断司法联系利用亲属账户隐匿收入、签订虚假和解协议规避执行等系列抗执行为,致使胜诉方权益悬空,其行为本质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藐视:通过资产转移消解执行依据,以 “隐身”规避法律威慑,构成对法治秩序的系统性破坏。

破解拒执难题,需激活法律刚性。《刑法》第 313 条设定拒执罪最高七年刑期,永州最近发布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通告中,细化 18 类 “情节严重” 情形,将隐匿财产、协助拒执等行为纳入打击范围,构建 “被执行人 — 关联主体 — 财产流向” 的全链条责任体系,让显性暴力与隐性规避均无处遁形。

法治的现代性在于刚柔并济:既严格追诉拒执犯罪,又设 “主动履行从宽” 机制,以利益引导促失信者回归守法轨道。赋予申请执行人刑事自诉权,形成 “公权追诉 + 私权救济” 双轨制,整合司法专业优势与社会监督力量,构建 “国家强制 + 社会协同” 的执行共同体。

社会信用体系的本质是法律规则的外化表现。永州专项行动的深层价值,在于通过司法实践确立 “守信受益、失信受罚” 的行为准则,将法律惩戒转化为生活约束,以市场化机制倒逼信用回归。而柔性修复机制则避免 “一罚了之”,通过教育引导帮助失信者重建信用,体现法治的教育矫治功能。

更重要的是系统治理创新:政法机关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执行联动;群众举报机制将治理主体从 “司法独角戏” 转化为 “社会大合唱”。这种治理模式的转变,本质上是法治思维的实践,使信用建设从道德倡导转化为可预期、可操作的法律规则。数据印证实效:永州自专项行动以来,当地法院已司法拘留 128 人,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震慑,促使485人主动履行法律责任,执行到位金额超 1.3 亿元,彰显法律威慑向社会行动力的转化。

从陈某的落网到永州专项行动的持续推进,深刻揭示了法治既是诚信的保障,更是诚信的塑造者。当司法裁判必被执行、背信行为必受追责,诚信便从道德号召转化为现实选择。“失信者无路可走,守信者海阔天空”的标语,诠释法治构建信用社会的逻辑 —— 法律以惩罚划定 “不可为” 边界,以保护确立 “应为” 导向,在双向规制中培育规则意识。

当每一份判决都成为信用的宣言,当每一次执行都成为法治的告白,社会诚信的大厦才能在法治的基石上稳固矗立。我是九嶷山下的杨哥。法治思维,思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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