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护民生 阳光执行促公正——慈利法院持续开展“湘执利剑2025”专项行动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5-14 16:47:59

根据省法院部署开展的护安全、促发展、优环境、惠民生、助治理“五项重点工作”的要求,慈利县人民法院在“五一”节前继续开展为期三天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维护司法权威,让司法裁判的“白纸黑字”转化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张家界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某某本是朋友关系,因此开展合作。2023年3月,因经营问题,郑某诉至法院,双方在本院调解下,约定解除合作协议,并约定被执行人张家界某科技有限公司分期向申请执行人郑某支付股金207000元。但此后被执行人张家界某科技有限公司仅履行部分协议,剩11万余元股金至今未付。申请执行人郑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年4月28日,本院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张家界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郑某某一直避而不见,逃避执行。翌日,本院通过网络大数据系统,发现郑某某就在其公司附近,于是本院执行人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张家界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公司门口与郑某某通过电话联系,郑某某仍然谎称其在张家界市内办事情,没在公司。本院执行人员进入公司后,发现郑某某正在车上打电话,当即对郑某某进行了训斥并将其传唤到法院。传唤到本院后,郑某某仍未认识到自身错误,拒不向郑某支付股金,也未能与郑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家界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某某予以15日拘留措施。

承办法官表示:没钱并不可耻,但需要勇敢的、积极的去面对,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企图通过不露面、躲藏、扯谎等方式来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对抗执行,将可能面对拘留、罚款等一系列执行处罚措施,只有积极的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才能最终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

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于2024年11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谭某分期向申请执行人高某偿还借款22万元,但被执行人谭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2025年1月,高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执行和解协议,但谭某仅按约定向高某偿还了借款5000元,之后便再未偿还借款,案件承办人多次督促仍拒不还款。

在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本院执行人员依法将被执行人谭某传唤到本院。经办案人员的口头训诫,被执行人谭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积极主动的与申请执行人高某达成了新的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向申请执行人高某偿还了借款2万元,并表示剩余借款一定会按时支付到位。

承办法官表示: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现实情况,对确无能力全部履行到位的被执行人,只要其能够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履行方案并按期履行,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对被执行人进一步采取更加强硬的执行措施。

以上案例只是人民法院日常执行活动中的冰山一角,在此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慈利县人民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100余人次,警车6台,实施司法拘留4人,拘传10人,执行完毕5件,执行和解15件,执行到位金额30万元。

下一步,慈利法院将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困点、难点,持续加大涉民生执行力度,以雷霆之势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努力上交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执行答卷。(付宗辉

责编:杨柳彬

一审:杨柳彬

二审:王珊

三审:熊佳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