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明 谭瑟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5-08 16:43:35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不断完善法治体系,才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视角、强化法治思维,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将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出台了《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这在全省市州人大尚属首次。
市委点题,人大作答。市委有部署,人大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小切口”,力求“真管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为切入点,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民情,广泛吸纳民意,结合娄底实际,拉开了出台《决定》助推娄底建设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的序幕。
凝聚共识,出台决定。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创新创业的主体,是经济充满生机活力和蓬勃发展的基础。人大常委会作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机关,始终处在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出台《决定》,是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增强《决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草案起草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历时3个多月,起草组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次,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娄底经开区、市直相关单位、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120余条。
“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指导”,多头检查、随意罚款、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对待企业态度冷漠、执法行为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等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政执法行为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熟悉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和专业知识,无法为企业提供帮扶指导......问题逐渐明朗,解决刻不容缓。
2024年6月27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决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目前娄底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与柔性执法、坚决禁止逐利执法、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增强监督质效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决定》要求凝聚监督合力,实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贯通衔接,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增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贯彻落实推进会)
狠抓落实,护航发展。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24年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贯彻落实《决定》推进会,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娄底形象”涉企行政执法专项宣传活动调度会,分期播出《执法为民 营商有我》栏目,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落实《决定》,相继出台《娄底市全面规范涉企检查推行柔性执法若干规定》《娄底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通过“娄底营商码”实施“赋码入企”,市本级备案1030次,备案企业3055家,涉企检查2202次,查核不按规定入企检查提醒约谈2次;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两个领域专项整治,收集并解决问题38个;加强涉企复议案件案前调解,在园区设立专门窗口零距离调处企业合同纠纷,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
2024年,娄底市营商环境考核综合排名和企业主观评价满意度,从2021年的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了第七和第三。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市人大常委会将自觉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努力让企业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德清表示。
(来 源:娄底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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