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5-05-08 06:18:3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徐盼 魏家豪
“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执行铁军秉公高效率执行”,日前,当事人李某拿着这面饱含谢意的锦旗找到了执行法官。原来,前不久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某建材公司与某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追回货款176万余元。建材公司负责人李某讲述,拿回货款后生产线重新运作起来,工厂重现一片繁忙。
分期履行遇“两难”困局
2024年11月5日,在湘阴法院主持调解下,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自愿达成调解合意,被告应于指定期限内向原告分期履行给付货款义务,总金额共176万余元。
“当初说好按期给钱,现在又要一等再等,再等下去,我们自己生产经营都成问题了。”因工程公司还款80万元后,剩余96万元未如期履行协议,某建材公司在多次沟通催要仍无果后,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愿意偿还所有货款,但因为我们近期的应收到款不够,实在是凑不出这么多钱来。”工程公司负责人张某一脸愁云道。
执行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了企业账户,并第一时间前往被执行企业实地调查。某工程公司主营房屋建筑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等,业务范围较广,雇佣的农民工多达数十名,年关时大部分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完毕,但仍有八九人共计5万元工资尚未支付存于企业账户。
经摸排查控,执行法官发现公司所有账户资金余额仅37万余元,名下拥有的可变现资产为办公基础设施等价值不足万元。
“被冻结的账户里还有农民工的工资,还请法院帮忙想想办法,一旦欠薪停工,就更还不上钱了。”
承办法官忧心若按常规做法进行查扣冻、拍卖公司的财产清偿债务,公司可能就没法经营了甚至可能倒闭,但货款未追回申请执行人也会出现资金缺口面临经营危机,案件执行进入左右两难困局。
竭泽而渔不如“活水养鱼”
为寻找案件突破口,执行法官仔细分析案情,发现被执行企业虽然资金周转困难,但其为本地民营企业,目前尚有一些订单尾款未到账,且执行法官在执行系统中进行了关联案件查询,发现该公司并无其他未结执行案件。
本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承办法官向合议庭进行了汇报。经合议庭认真研讨分析,认为采用“蓄水养鱼”“以时间换空间”的执行措施更有利于恢复企业的“造血”功能,解决矛盾。
在明确执行思路之后,承办法官邀请农民工代表、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召开协调会议,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细致分析利弊得失,逐步缩小分歧。
“我们在努力经营,经营所得肯定先用来偿还债务。”负责人态度诚恳道。
“如果能全额拿到货款,我们还是愿意等一等。”李某表态。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当前执行到的37万执行款,其中5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款,32万元用于履行货款给付义务,被执行企业剩余欠款按照和解协议在3个月内分期履行。这一进展为被执行人争取到了宝贵的喘息之机,农民工得以按时领取劳动报酬,也缓解了申请人生产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善意执行助力三方共赢
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湘阴法院持续跟进被执行人经营状况,督促其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下提前完成全部货款给付义务。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湘阴法院通过组织多方协调、共同监督,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转,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做到执行案件中“保营商、保民生、保稳定”三者兼顾,实现多方共赢。
下一步,湘阴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企业在前进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奋力书写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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