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康蕾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30 19:17:4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30日讯(通讯员 卢康蕾)为营造爱鸟护鸟的浓厚氛围,保护“千年鸟道”千年安全,4月28日,蓝山法院联合县护鸟营、县林业局等部门,采用“集市普法+校园课堂+实地清网”多维联动模式,开展“清除鸟网、织密法网,让鸟儿自由飞翔”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首站来到人流量密集的新圩镇集市。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科普鸟类保护知识。
“这些鸟都是国家保护动物,私自捕杀、贩卖、食用都属于违法行为。”法院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向驻足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原来捕鸟可能坐牢,以后看到捕鸟网一定举报!”
“同学们,一只小小的麻雀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国家‘三有动物’!”在新圩学校的法治课上,王璐法官化身“法治老师”,以生动活泼的语言为同学们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鸟类保护法治课。
课堂上,王璐法官通过展示精美的鸟类图片,向同学们介绍了本地常见野生鸟类及其生存现状,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保护鸟类的重要性。随后,结合“候鸟迁徙”“打鸟获刑”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观念,并鼓励同学们从自身做起,争当“护鸟小卫士”。
活动最后一站来到了白鸤洞水库,工作人员沿着水库周边仔细巡查,对非法渔网、捕鸟工具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向水库周边的渔民和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调非法捕捞、猎捕行为的危害性,呼吁大家共同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晴雨表’,保护它们就是守护人类自己的家园。”蓝山法院将继续立足生态审判职能,持续加强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司法保护,深入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协作,让“蓝天精灵”自由翱翔的身影,成为绿水青山间最美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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