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7 16:16:08
一网友反映:2019年,在得到咖啡之翼(湖南悦翼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半年就可收回投资成本”的许诺后,我与该公司签订了联营协议,花费4万元购买自动咖啡机,并缴纳投放管理费22000元/年。但店子运营了几个月,亏损严重,与该公司所宣传的迥异。经多次沟通,该公司让我把机器运回天津,他们负责安排投放,并再次让我承担了运费和材料费3000多元。然而,再次投放仍没有客源,我要求退款退货,该公司一直不予理睬。经了解,该公司长期通过虚假的投资回报宣传,欺骗客户投资,致使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4月25日,市场监管部门回复: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被诉公司涉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与湖南悦翼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咖啡之翼自动咖啡机售卖托管委托销售协议》,从事自动咖啡机联营业务,实际为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合作纠纷,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纠纷。建议当事人依据双方协议解决争议。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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