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两法庭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怀化日报   2025-04-24 08:58:06

4月22日,记者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鹤城法院国际陆港法庭、洪江市法院托口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4月22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苏明珠 摄)

去年以来,怀化法院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解纷服务,打造出具有怀化特色的人民法庭品牌。全市54个人民法庭受理各类案件25861件,审结22219件,调撤率为53.33%,共有14个集体、3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通报表扬。

近年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以开展“审判执行攻坚年”为契机,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不断创新审判模式和处理方式,妥善审理各类民事纠纷,全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坚持服务大局,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做深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延伸司法便民服务,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结合辖区实际,探索源头治理特色模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发布指导性案例,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发布会上,还就如何利用人民法庭因地制宜化解矛盾纠纷以及下一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点回答了记者提问。

(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苏明珠 通讯员 周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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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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