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亦青 新湘评论 2025-04-23 23:34:22
作风建设是永恒的课题,必须常抓不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改进作风问题上,我们不能退,也退不得,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作风建设形成一些制度性规范,巩固发展了作风建设成效。这些重要论述和明确要求,阐述了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保障,为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指明了方向。
抓作风建设,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许多问题,看起来是风气问题,往深处剖析又往往是体制机制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既然从作风切入、拿作风开刀,就要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否则抓而不紧、等于不抓。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一些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四风”问题积习甚深,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我们要充分估计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建立健全管用的体制机制,既立足当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社会上就会有种种议论和思想情绪,有的认为可以歇歇气、松松劲了,有的人等着看中央还要出什么招,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动静。作风建设越到紧要关头越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深化整治、见底见效,才能实现弊绝风清、海晏河清。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建立严格完善的作风建设法规制度体系。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锅内扬汤不如釜底抽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关键要有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法规制度。没有制度保证,改进作风的成果最后也保不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八项规定开局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规定短短600多字,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对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党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并以此为突破口拉开新时代作风建设序幕,开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激浊扬清的新篇章。2012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八项规定实施五年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闭幕第三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相关内容作了丰富和完善。党的二十大闭幕后的第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向全党释放强烈信号、表明坚决态度。党中央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工作生活待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融入新形势下党内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写入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地方和部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用车、国企商务接待等制度规定,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长效机制。我们党先后出台一系列制度规范,针对作风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起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树立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抓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作风建设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在作风建设上,我们的制度规定不少,但在狠抓落实上不够。曾经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落细落小、到边到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制度“笼子”扎紧,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要增强建章立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制定好制度,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执行力,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现实中,很多问题不是没有政策规定,而是有些政策规定却不执行。有些政策规定是约束性的,有些是刚性要求,却成了“稻草人”,成了摆设,形成“破窗效应”。把作风建设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扎根落地,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作风建设贵在常抓不懈,要经常抓、见常态,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作风建设重在抓细节,要深入抓、见实招,从细节处着手,养成习惯,在解决个别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解决面上的普遍性问题。作风建设重在持久,要持久抓、见长效,扭住不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题,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化保障。
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不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把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经常分析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状况,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各级领导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落实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党情党风新动向,坚持奔着问题去、对着根源治,既治标又治本,提高管党治党的精准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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