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 2025-04-14 16:14:10
临灾人员如何转移避险?
湖南出台指导意见
近日,湖南省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湖南省临灾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强化工作准备、精准临灾预警、落实转移措施等方面提出要求。
2024年汛期,湖南遭遇严重洪涝灾害。针对洪涝灾害中暴露出的问题与不足,湖南省应急委员会组织部署全省重特大自然灾害复盘整改提升工作,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根据整改提升任务分工认真研究,以省应急委办公室名义出台《指导意见》。
在强化工作准备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落实县(市、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组(社区)、村组(社区)干部包住户的包联责任体系,统筹指挥调度临灾人员转移避险工作;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是转移避险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由基层负责人、部门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等多方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各类灾害、险情预警信息,有效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临灾人员转移避险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预警信号、转移责任等具体内容;要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落实集中安置所需的设施和物资;要制作避险转移明白卡(纸),按照“一户一卡一案”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向受威胁区域人员发放。
在精准临灾预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暴雨、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渍涝、水库调度、工程险情的监测预警,提前研判发布险情灾情信息,进一步提高灾害等级、开始及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要素预测预报精准度,为临灾人员转移避险争取更多时间。强降雨期间,应当加密监测预报预警频次,做好6小时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叫应”递进式短临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配备监测预警设施设备,明确专班或专人负责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监测预警。
在落实转移措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个标准”要求,坚持隐患点和危险区双控,通过手机通信、报警器、广播喇叭、铜锣哨子、上门告知等多种方式,提前组织高风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对已经实施转移的受威胁区域进行动态巡查,避免转移人员擅自返回或者隐瞒谎报行程,未真正实施转移、经劝导或者警告仍拒不转移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其带离受威胁区域。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加强集中安置人员的保障管理,根据职责做好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工作。(张移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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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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