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说新闻|不让电子监控刺破隐私保护膜

  三湘都市报   2025-04-03 17:48:37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晓风 视频 刘文

大家可能不知道,中国城市公共空间里密布的监控摄像头已突破3亿个,且仍在快速扩张。不可否认,这些电子之眼在震慑犯罪、维护治安方面功不可没另一方面,当一个行人平均每天被不同摄像头捕捉300次时,不时发生的一些公民隐私被意外曝光事件也让公众的不安与焦虑持续发酵。

在智慧城市的天际线上,电子监控的蓝光不应成为刺破隐私保护膜的利刃。如何解决这一矛盾?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既是对技术狂飙无界的理性回应,更是对公民权利保护的庄严承诺。

该条例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使用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了公共安全视频的调取、查看及传播规范,强化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既避免了该装没装,导致公共安全保障不足的问题,也避免了肆意乱建,侵害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

毋庸讳言,监控设备的野蛮生长,折射出制度设计的滞后性。原有规章对设备安装主体、数据使用边界、信息保存期限等关键问题缺乏刚性约束,导致九龙治水的管理困局。某省会城市曾统计,其交通要道的监控设备,竟来自12个不同主管部门,数据壁垒与重复建设并存,既浪费公共资源,又加剧隐私泄露风险。

该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立法层级确立统一规范,其制度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建设主体清单的明确化,将视频监控系统限定于法定职责部门及特定责任主体,从源头上杜绝了商业机构等无关主体的建设权限。权利救济机制的完善更具突破性,条例首次赋予公民视频信息删除请求权,当个人发现非必要公共场所视频被不当留存时,可依法要求删除。

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不应以牺牲基本权利为代价。公共视频监控,必须在安全与隐私的天平上寻找平衡。新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开始走出安全优先的单一价值取向,转向更具包容性的治理范式。

未来的制度演进需要在技术迭代中保持权利敏感,在效率追求中坚守人文底线,让公共视频监控既成为安全的守护者,更化作权利的看门人。当每双电子之眼都戴上法治的瞳孔,我们才能在数字文明时代真正实现安全与自由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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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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