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公正司法护民生 暖心执法得民心

    2025-03-19 16:49:0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厉“真是太谢谢你们了!”3月18日,申请执行人施某在津市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4万余元执行款,他激动地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并送上一面“公正司法护民生 暖心执法得民心”的锦旗。


2022年11月,沈某以一口价的形式将房屋修建给卿某承接,卿某将房屋修建的木工事项交由鲁某完成,鲁某雇请施某前往津市市毛里湖镇某社区进行装模,口头约定每天劳务费200元,后施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被评为九级伤残,因索赔无果遂起诉至该院,该院扣除各自责任及相关费用后,判决鲁某赔偿施某30124.54元,卿某赔偿施某33703.4元,但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均未履行义务。

3月17日,津市法院组织三方到该院毛里湖法庭进行调解,执行干警对两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5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了结此案,卿某当场支付28000元,鲁某因年龄较大,在当场支付了15000元后余款10000元分两期履行,其余款项施某均自愿放弃。鲁某、卿某均表示在法院的调解下,该案案结事了,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近年来,津市法院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加大涉民生案件攻坚力度,聚焦“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开辟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扎实兑现了群众的胜诉权益。下一步,津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一步一个脚印走稳踏实执行的坚定步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津市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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