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2 17:02:3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2日讯(通讯员 肖莉君)3月12日,绥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黄建华一行深入全县各种子店铺,重点围绕种子质量、经营资质等开展检查,全力保障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此举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近年来,绥宁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目标,充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精准聚焦重点领域,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力提升全县法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构筑行政执法监督“防护墙”。针对我县存在的部分执法人员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问题,由绥宁县司法局牵头,联合各县直单位组建专业培训团队,对全县 17 个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组织编写了自学用书《湖南省绥宁县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绥宁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帮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知识业务,并组织其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深耕法治固基“责任田”。以“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为依托,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 235 个村(社区)持续推进“志愿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站”工作。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培育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营造良好基层法治风尚。同时,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从人员配备、业务培训、执法保障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通过严格执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基层群众营造安全、公平、清朗的法治环境。
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网”。采用法律服务打捆购的方式,聘请三名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承担法律服务。对法律援助申请,只要案件类别符合法律援助法的规定,一般不审查申请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即可提供援助。实行当场决定是否援助,当场指派律师。强化公证职能,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大局,主动参与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强化质量监督和业务学习。
责编: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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