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5 16:47:32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杜巧巧 曾雨田 陈佳婧
刚刚过去的这个蛇年春节,让全球人工智能领域广泛关注的DeepSeek(简称DS)火热出圈。从专业论坛横扫大屏小屏,众人大呼好用之际,有的把DS当做论文“导师”,也有的称之为律师界的“核武器”。
当追捧势呈狂热,让我们来做一些法律的冷思考。针对DS使用、体验过程中遇到的几个普遍性问题,本报采访了部分法官、律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DS的回答和法律专业人士的分析有无出入。
用DeepSeek写的文章,有没有著作权?
DS: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享有著作权,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人类智力成果,而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具备“独创性”以及是否可以认定为“作品”仍存在争议。
因此,DS生成的文章是否享有著作权,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如果文章完全由AI自动生成且缺乏人类作者的独创性贡献,可能难以被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但如果人类在生成过程中进行了实质性创作或编辑,则该部分内容可能受到著作权保护。
建议在实际使用或传播AI生成内容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尊重可能的权利归属。
长沙市开福区法院马栏山法庭党支部书记李漫:是否享有著作权,争议比较大,需要考虑用户协议等权属约定,同时取决于用户个人对生成过程的控制与投入。若存在显著智力贡献(如输入内容的筛选、设置等),用户可能被认定为著作权人。简要分析如下:
1.《用户协议》明确约定用户输入和输出(生成)的内容权属归属用户。
DS在2025年1月20日更新的《用户协议》第4.1条和4.2条,规定用户使用DS输入的内容以及生成(输出)的内容的权利和权益,均由用户享有,并且用户可将使用DS输入和输出的内容用于个人用途、学术研究、衍生产品开发等广泛场景。协议第5.1条进一步明确DS开发人员和运营商对于第4条用户输入和输出的内容不享有权利。
2.DS作为人工智能,本身也无法成为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必须体现作为“自然人”的智力成果。基于前述第一点,使用人工智能的用户具有作为其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人的可能。
3.用户对生成的文章是否享有著作权,需要区分用户在生成文章的过程中的智力成果投入情况。如果用户输入的是简单通用的文章主题关键词,要求DS生成一篇文章,用户在生成文章的过程中没有深度参与,则很难认定用户对于生成的文章进行了智力投入,进而很难认定其享有著作权。如果用户对生成内容深度干预,比如在输入时,对文章主题、章节要点、主要观点等进行了预设,并进行了多轮改写、创意引导等,要求DS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展成一篇文章,用户在生成过程中存在显著智力贡献,生成的文章具有独创性的(排除通用表达等),用户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人。如,2023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判决的“AI文生图”第一案,也认定用户在使用AI工具生成图片的过程中,在参数调整、关键词选择等,体现了用户的个性化表达,进而认定AI生成的具有独创性的图片,应当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用户对图片享有著作权。
长沙市开福区法院马栏山法庭党支部书记李漫:是否享有著作权,争议比较大,需要考虑用户协议等权属约定,同时取决于用户个人对生成过程的控制与投入。若存在显著智力贡献(如输入内容的筛选、设置等),用户可能被认定为著作权人。简要分析如下:
1.《用户协议》明确约定用户输入和输出(生成)的内容权属归属用户。
DS在2025年1月20日更新的《用户协议》第4.1条和4.2条,规定用户使用DS输入的内容以及生成(输出)的内容的权利和权益,均由用户享有,并且用户可将使用DS输入和输出的内容用于个人用途、学术研究、衍生产品开发等广泛场景。协议第5.1条进一步明确DS开发人员和运营商对于第4条用户输入和输出的内容不享有权利。
2.DS作为人工智能,本身也无法成为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必须体现作为“自然人”的智力成果。基于前述第一点,使用人工智能的用户具有作为其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人的可能。
3.用户对生成的文章是否享有著作权,需要区分用户在生成文章的过程中的智力成果投入情况。如果用户输入的是简单通用的文章主题关键词,要求DS生成一篇文章,用户在生成文章的过程中没有深度参与,则很难认定用户对于生成的文章进行了智力投入,进而很难认定其享有著作权。如果用户对生成内容深度干预,比如在输入时,对文章主题、章节要点、主要观点等进行了预设,并进行了多轮改写、创意引导等,要求DS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展成一篇文章,用户在生成过程中存在显著智力贡献,生成的文章具有独创性的(排除通用表达等),用户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人。如,2023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判决的“AI文生图”第一案,也认定用户在使用AI工具生成图片的过程中,在参数调整、关键词选择等,体现了用户的个性化表达,进而认定AI生成的具有独创性的图片,应当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用户对图片享有著作权。
DeepSeek有泄露用户信息安全的风险吗?
DS:当下的人工智能技术确实存在一定的用户信息安全风险,尽管许多企业和开发者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保护数据安全,但仍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挑战。以下是AI可能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及其原因:数据收集与存储风险、模型训练中的隐私泄露、第三方服务与数据共享、恶意使用AI技术、法律与监管不完善。
大量数据需求:AI系统通常需要大量数据进行训练和优化,这些数据可能包含用户的敏感信息(如个人身份信息、地理位置、行为习惯等)。如果数据存储不当或未加密,可能会被恶意攻击者窃取。
数据泄露事件:近年来,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曾发生过数据泄露事件,导致用户信息被非法获取。AI系统依赖的数据中心可能成为攻击目标。
模型训练中的隐私泄露
模型反推攻击:攻击者可以通过分析AI模型的输出,反推出训练数据中的敏感信息。例如,某些语言模型可能会在生成文本时无意中泄露训练数据中的个人信息。
成员推断攻击:攻击者可以通过查询AI模型,判断某条数据是否被用于训练,从而推断出用户的隐私信息。
第三方服务与数据共享
数据共享风险:许多AI服务依赖于第三方平台或云服务提供商,数据在传输和共享过程中可能被截获或滥用。
权限滥用:一些AI应用可能会请求过多的用户权限(如访问通讯录、相册等),增加了数据被滥用的风险。
恶意使用AI技术
深度伪造(Deepfake):AI技术可以被用来生成虚假的图像、视频或音频,冒充用户身份进行诈骗或其他非法活动。
自动化攻击:AI可以被用作自动化攻击工具,例如通过分析用户行为模式进行精准钓鱼攻击或密码破解。
法律与监管不完善
数据保护法规滞后:尽管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出台了数据保护法规(如欧盟的GDPR),但AI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现有法律框架难以完全覆盖新出现的风险。
跨境数据流动:AI服务通常涉及跨境数据传输,不同国家的数据保护标准不一致,可能导致用户信息在传输过程中面临风险。
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倚民:当然有风险。所以,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AI高速发展的当下,AI及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必然要求对大量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利用,但是在技术支撑下进行的大规模数据采集、分析和传播又必然导致了各种信息违规利用的风险,这其中自然就包括对个人信息违规利用,以至于外泄的风险,这也就引出了传统民法上的隐私权与《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所确认的个人信息权的分野,产生了如何妥善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合法利用需求的问题,进而还产生了信息采集和处理主体对相关数据享有的数据权利与个人信息主体自身的权利划分等一系列问题,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都在对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作出有益的探索。
DeepSeek的发展是否可以替代法律咨询等律师业务?
DS: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确实对律师行业产生了影响,但完全替代律师的可能性较低。以下是具体分析:
DS对律师行业的影响:AI可以快速处理大量法律文件、合同审查和案例检索,减少律师的重复性工作,提升效率。AI工具能够提供基础法律服务,降低客户成本,使更多人获得法律援助。AI通过分析历史案例和法律条文,为律师提供参考建议,帮助制定更优策略。
DS难以完全替代律师的原因:复杂法律问题:AI难以应对需要深度理解和灵活判断的复杂法律问题,尤其是涉及伦理、情感等因素的案件。人际互动:律师与客户的沟通、谈判和法庭辩护需要高度的人际互动和情感理解,AI目前无法完全替代。法律变化:法律体系不断变化,AI的更新和适应能力有限,仍需人类律师进行判断和调整。伦理与责任:法律决策涉及重大责任,AI的决策透明性和责任归属问题尚未解决,人类律师的监督不可或缺。
总之,AI技术更多是律师的辅助工具,而非替代品。未来,律师行业可能会与AI深度融合,律师的角色将更多转向复杂问题处理、客户沟通和策略制定。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凡:有了DS之后,群众对于法律咨询的需求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DS作为一款先进的人工智能工具,具备强大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和广泛的知识储备,能够快速检索和分析法律案例、法规,并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建议,从而让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律师初步法律咨询的需求。其次,DS还能辅助进行合同审查、文书起草等工作,这些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律师可以利用DS快速定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点,生成标准化的法律文书,从而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但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经验在分析和解决复杂法律问题、制定诉讼策略等方面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再者,DS的出现也促使律师行业进行变革。律师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素养,以适应新的法律服务模式。在处理复杂的法律纠纷、制定个性化的法律策略等方面,专业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经验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律师们需要积极拥抱科技变革,利用人工智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并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
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律师伍曾嵘:有了DS之后,群众依然需要法律咨询。对律师的法律咨询工作而言,DS带来了效率上的提升。它能在秒级内完成海量案例、法规的检索与分析,还能辅助进行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使律师能更快速、准确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它也使得律师能空出时间去做更复杂、更需要人性化服务的事情。但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律师的专业判断、人际交往能力和法律实践经验是AI无法替代的。
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宇璋:对简单的法律问题会有一定帮助,但是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很多问题的处理需要经验,和看医生一样。
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盛君: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行业完全取代律师可能性比较小,这对律师的执业素养提出更高要求。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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