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卫生报 2025-02-13 11:22:45
大众卫生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3日讯(记者 张丽 通讯员 欧阳振华 )2月13日,记者在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得知,湖南省在生育保险政策方面迎来重大调整,旨在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减轻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与此同时,株洲市也对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进行优化,职工十多天就可收到生育津贴。
据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3 号),该通知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全省统一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 0.7%;提高生育住院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参保女职工因生育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4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统一终止妊娠支付标准。参保女职工因终止妊娠,在门诊或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500元;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800元;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1600元;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2000元;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未达到限额支付标准的,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据实支付。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因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此外,新生儿因病住院费用与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分开结算,并推动全省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一站式” 结算及跨省直接结算。(详细对比见下图)
与此同时,在株洲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也从 2025 年 2 月 1 日起进行优化调整。以往生育津贴需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给个人,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如今,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给职工本人。参保女职工只需在产假期间将资料拍照发给单位,单位通过医保网厅申请,上传资料后,生育津贴便可直接打到个人银行卡上,大大缩短了领取时间。前来市民中心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的刘女士对此赞不绝口,她表示生一胎时领取生育津贴历经波折,耗时半年多,而生二胎通过新方式十多天就收到了津贴。
株洲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既保障了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权益,也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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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卫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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