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4-12-17 18:26:43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刘文
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小官巨贪的典型!今年64岁的李建平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涉案贪腐总额超30亿元,超过了赖小民(17.88亿余元)和赵正永(7.17亿余元)的贪腐总额,大概是25亿元。最疯狂的时期,李建平平均每天侵吞国有资金近200万元。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
出生于1960年李建平,河北省霸州人,大学文化,长期在内蒙工作,2011年3月由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局长升任呼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直到2018年9月7日被查。
作为呼和浩特经开区一把手,李建平不仅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提款机”,还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为了扰乱监管视线,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务员王某、敖某和社会人员徐某三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但真实老板是李建平。更为荒唐的是,在初选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时,李建平竟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
从简单的权钱交易,到成立空壳公司骗取国有资金,李建平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到30亿余元。据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余大多被用于购买收藏古董字画、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李建平利用担任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如果按照两年时间计算,其几乎每天要侵吞国有资金近200万元。2009年至2014年,李建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5.77亿余元;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本人或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共计10.55亿余元。
根据法院审理确认,李建平与赵文远长期交往、关系密切、相互勾结,其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拆迁工程、收购土地、安排工作等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建平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李建平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李建平的案子因何一审就是6年?因为案情复杂,牵扯的人很多。据知情人透露,李建平长袖善舞,圈子广泛,2005年起,他就经常在家中陪一些高级别领导打麻将。李建平被抓后,供出一些厅级及以上官员,因涉及人员众多,所以,给该案的查处带来不少复杂性。最终,受李建平案牵涉,许多人落马、受罚。李建平案严重危害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经开区大行其道,迄今仍在清除余毒。
责编:苏亮
一审:张军
二审:袁欣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