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富美”两个月“业绩”破百万,因诈骗罪获刑

王智芳   三湘都市报   2024-12-16 19:42:37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6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罗亚莹 杨婷)通过聊天交友,以外籍男士为作案目标实施诈骗。12月16日,长沙宁乡市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杀猪盘”案件,颜某等人成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施诈骗,短短两个月时间,“业绩”破百万。经法院判决,19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业务员”有统一的话术和人设

2024年3月,颜某、刘某等人商议成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针对土耳其等国男士实施刷单诈骗。公司成立后,颜某、刘某等人陆续招揽10余名人员,利用互联网搭建虚拟购物平台,通过注册社交软件打造“白富美”人设,再通过聊天软件和翻译软件添加外籍中青年男性为好友,利用公司准备好的固定话术,取得被害人信任。

为解决时差问题,公司员工都是15时上班,次日凌晨1时下班。“我扮演的Lisa,人设是31岁的马来西亚华裔女性,离异,长相甜美,长发,1.7米的身高,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在马来西亚有一家服装店,在亚马逊平台也有一家商铺,名下有房有车。”公司“业务员”宋某落网后交代,与目标对象聊天时,公司“业务员”都自称是离异女性,经济基础较好,年龄在30岁左右。

公司为“业务员”提供了聊天参考话术,一个完整的交友流程分为4天,第一天和对方互相介绍自己的个人信息,第二天给对方分享风景照、健身照,聊聊日常,第三天和第四天就开始与对方拉近关系,确定恋人关系,从而彻底取得对方信任。

成功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诈骗团伙“图穷匕见”,引导被害人在虚假网购平台内充值进行刷单,第一单往往能成功返现,“尝到甜头”的被害人一步步被诱导不断做更大的单,直到无意向继续刷单再限制提现,从而完成诈骗过程。

因诈骗罪,“白富美”获刑

2024年5月23日,这一犯罪集团被公安机关查获。8月21日,案件移送至宁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该案大量犯罪事实难以查明,且有大量书证和电子数据证据需要进一步调取、勘验,为全面查清案件诈骗所得以及诈骗资金的去向、发出诈骗信息条数等问题,承办检察官发出继续侦查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审计,以及对诈骗公司各操盘手所有的相关电子数据进行全面勘验统计。

经查,2024年3月8日至5月22日,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公司总业绩便高达105万余元。2024年9月12日,宁乡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颜某、刘某等19人提起公诉。

2024年12月10日,19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案件中,犯罪分子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诈骗的是外籍人士,不会面临严重处罚。”案件承办人指出,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也就是说,根据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不管行为人或被害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只要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与被害人的国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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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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