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湖南法院今年1至10月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7.8万件

  三湘都市报   2024-12-04 17:25:2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今年1至10月,湖南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7.8万件,约四成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在诉前。12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 助推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湖南高院副院长曾东楼介绍湖南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菜单式”解纷服务,为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贡献司法力量相关工作情况。

全省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曾东楼介绍,全省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联合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及省总工会召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座谈会,吸纳认证相关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省贸促会共同推进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指导成立中部地区首家省级商事调解行业协会,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与省残联出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在省高院和各合作单位的持续指导、推动下,目前已建立金融、劳动、住建等12大领域的诉调对接机制,并与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共同指导长沙地区开展商事调解规范化试点。全省“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达到1312家、4096人,较2020年分别增长82倍和25.6倍。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委派“总对总”调解纠纷5.35万件,调解成功率76.81%。

512个人民法庭成解纷前沿阵地

全省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构建“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纠纷解决新路径。依托“三进”机制线上整合解纷力量,全省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数量由去年底的4779家增长到11211家,借助基层治理力量,化解、调解群众“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年均超6万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全省512个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推动法庭职能由“以办案为主”向“办案和参与基层治理并重”转变,指导法庭立足实际、发挥基层优势,靠前开展解纷工作。构建行政争议“3+N”多元化解机制。

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出台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积极构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508件,同比下降10.32%。

以案件办理助推社会治理

全省法院扎实做好“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三级法院”,切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将诉非分流、诉前调解、速裁快审衔接起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60.8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37.37万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4.03万件,同比增长6.4%。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强轻罪治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社会治理有机衔接,协同公安、检察等单位共同努力,从源头上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1至10月,全省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9.07%。其中,一审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分别同比下降79.21%、53.83%。发挥司法建议放大效应。

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指导督促全省各级法院紧盯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调研、情况反映、法院信息等方式,积极主动建言献策,推出一批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司法建议及研究成果。全省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1592份,采纳率达到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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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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