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4-10-30 20:57:42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11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不得生产销售,消费者购买不达标车辆也无法登记上牌。
10月30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长沙马王堆电动车市场、高桥火焰新能源电动车市场发现,大部分店铺内摆放的电动自行车比往日少了许多,陆续将不达标的旧车运回仓库,等待厂家新车到位。中国消费者协会当日发出消费提示,谨慎选购、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长沙部分店铺清理不达标车辆
10月30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长沙高桥火焰新能源电动车市场,沿街的多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商铺里,鲜有顾客身影,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在帮顾客维修已经上牌的车辆。
多位店铺老板介绍,此前一天,市场方发布通知,11月1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卖,现有的电动自行车要及时撤走。响应号召,多家店铺已经陆续将车运回仓库,店铺里面留下的车辆数量不多。“我们也在等厂家的新车到位,毕竟也想快点恢复正常生意。”店铺老板说。
在马王堆电动车市场,大门一侧宣传展览的帐篷里,以往停得满满当当的电动自行车只剩下稀疏几台,有的品牌店铺甚至没有将车辆摆放出来,店内车辆也不多。一位爱玛电动车店铺老板介绍,他和其他几家店铺老板商议后,把不达标的车辆撤出店铺。“撤出的车暂时还不知道怎么处理,只能先放到仓库。”这位老板坦言,近期前来买车的顾客也不多,“顾客应该也在观望,等待新车上市,毕竟电动车是日常使用的,符合‘新国标’的新车更安全一点”。
严管销售、使用、回收各环节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就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等措施作出规定。
公告显示,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装配锂离子蓄电池等,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11月1日起,对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期,长沙市召开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简称“两电”)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会商会议。全市各区县市正持续推进“两电”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隐患,严查严管“两电”销售、使用、回收等各个环节。10月29日,长沙消防微信公众号通报,今年9月长沙共发生15起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均发生在室外,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蓄电池故障引发火灾11起,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2起,充电器及其连接线故障引发火灾2起。
链接:以旧换新有补贴,电动自行车这样选
10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避免购买“三无”产品。优先选择知名品牌,确保所购电动自行车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整车合格证。不要购买或委托他人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时记得索要发票和凭证,以便日后维修、维权。同时,驾驶电动自行车请遵守交通法规,定期检查车辆,不在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目前湖南正在进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活动期间交回旧车并购买新车即可享受500元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每辆新车给予500元补贴(云闪付电子红包)。需要注意的是,活动所指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后续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活动将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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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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