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5 10:04:20
齐兰贵
一、引言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它兼具风险转移和事故预防功能。安责险实施办法的修订对规范安责险市场、保障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权益极为关键。本文将深入探讨修订与规范市场、保障权益之间的紧密关联,并借鉴国际经验全面阐述其重要性。
二、修订背景与关联分析
(一)修订原因与市场规范及权益保障的联系
1.法律法规要求的贯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安责险提出新要求,安责险实施办法修订是对这些法律要求的积极响应。从市场规范角度看,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市场构建统一标准和规范框架,保险机构和投保企业可依法开展业务。例如,某地小型采矿企业,旧办法缺乏明确细化的法律标准,部分保险机构提供安责险服务时条款解释模糊、保费计算随意性大。据调查,某些企业保费波动幅度可达30%。新修订办法依据法律确立统一标准后,企业明晰自身权益,市场秩序显著改善。从权益保障方面,法律强制要求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人员面临风险时能有效获保,事故发生可依法获赔。
2. 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安责险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
费率厘定不合理影响市场公平竞争。部分企业保费负担过高,部分保险机构以不合理低费率抢市场。以某化工企业为例,因行业风险评估体系不完善,不同保险机构对该企业报价差异巨大,最高保费与最低保费相差5000元。修订实施办法完善费率厘定机制,有助于规范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使保费与风险匹配,保障公平竞争。
行业投保覆盖率不均衡,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权益难以保障。以建筑行业为例,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型建筑企业投保率仅为30%。修订促使高危行业强制投保,可扩大保障范围,保护从业人员权益。
事故预防服务质量不高影响安责险功能发挥。如某些机械制造企业,旧办法下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仅为简单安全知识宣传。修订强化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责任和要求,既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也保障从业人员工作环境安全权益。
(二)修订目的与市场规范及权益保障的契合
1. 确保规范有序发展
修订旨在确保安责险规范有序发展,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例如,总则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定义、目的和适用范围,市场参与者可明确自身定位和行为准则。对保险机构而言,明确规则可规避恶意竞争、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曾有保险机构推广安责险时夸大赔偿范围误导企业投保,新修订明确规则后此现象得到遏制;对投保企业,可清楚投保义务和保障权益,维护市场稳定有序,保障人员合法权益。
2. 强化事故预防首要功能
强化事故预防功能是修订重要目的,与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密切相关。新办法促使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以某煤矿企业为例,新修订办法实施前,保险机构很少深入煤矿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服务;实施后,按要求定期派专业团队全面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这降低企业事故风险,减少从业人员受伤害可能性。从市场规范看,推动保险机构服务重心从事后理赔转向前事预防,改变重保费收入轻风险防控现象,促使市场注重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
3.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提升安责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是修订目的也是权益保障关键。完善产品开发和费率厘定机制,可针对不同行业、企业风险设计保险产品,企业能以合理保费获足够保障。如不同规模物流企业,根据运输路线、货物类型等风险因素设计产品。理赔方面,明确赔偿范围和标准,使事故受害者迅速准确获赔,避免理赔纠纷损害权益。如某交通运输企业交通事故理赔,旧办法下赔偿范围不明确致理赔漫长复杂,新修订办法明确标准后纠纷减少。
三、修订内容与规范市场、保障权益的关联
(一)总则部分
总则明确安责险定义、目的和适用范围,是规范市场的根基。部分地区新兴产业企业对安责险定义理解不一,有的误认某些风险不在保障范围而未投保,有的被误导投保不适合产品。新总则明确后,这种局面改善。对保障权益而言,明确目的使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清楚安责险保障安全生产权益的初衷,遇风险有依据要求保险机构履行责任。
(二)投保与承保部分
1.强制投保规定
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强制投保安责险,是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关键举措。高危行业事故风险高,强制投保确保从业人员事故伤害时获经济补偿。以建筑施工行业为例,建筑工人面临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多种风险。强制投保前,很多小型建筑企业为节省成本不投保,事故发生工人难获及时经济赔偿。从市场规范看,强制投保增加市场需求,促使保险机构承保时注重风险评估和管理,避免盲目承保,规范承保市场秩序。如保险机构承保建筑企业时,会对施工资质、安全管理措施等详细评估以确定保费和承保条件。
2.保险机构资质要求
明确保险机构资质要求可筛选出专业和有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参与市场。一方面保障投保人得到可靠保险服务,避免因机构不专业权益受损。如一些小型保险机构风险评估和理赔处理缺乏专业人才经验,给企业带来麻烦。另一方面,限制不合格机构进入,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健康生态,保障安责险市场规范运行。如某些地区曾有不具备资质保险代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扰乱市场价格,新资质要求实施后现象得到遏制。
(三)事故预防服务部分
强化保险机构为被保险人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责任和要求,对市场规范和权益保障影响深远。从市场规范看,促使保险机构投入更多资源到事故预防服务,改变经营模式,推动市场向注重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转变。以某大型制造企业为例,新修订办法实施前,保险机构很少提供深度事故预防服务;实施后,为企业定制全面安全管理方案,涵盖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服务。对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而言,高质量事故预防服务降低工作场所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生命健康权益。
(四)理赔部分
明确保险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保障权益的核心内容。清晰标准使事故受害者明确赔偿额度,避免理赔纠纷。例如,某化工企业爆炸事故后,新修订办法明确伤亡人员赔偿标准、医疗费用赔偿范围等内容,受害者家属迅速获赔,避免保险机构推诿和不合理拒赔,维护市场秩序。
(五)监督与管理部分
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这一修订从宏观规范安责险市场。有效监督机制确保各方遵守规定,防止欺诈、违规操作。如某地曾有投保企业伪造安全记录获取低保费,监督机制完善后可及时发现处理。对权益保障而言,监督机制保障安责险制度下权益切实维护,权益受侵害时可通过监督渠道解决。
四、修订意义与规范市场、保障权益的统一
(一)规范市场秩序
修订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规范市场秩序,是保障权益的前提。规范市场中,保险机构依规开展业务,不会侵害投保人权益;投保企业履行投保义务,确保从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例如不同规模企业按统一标准投保和理赔。规范市场秩序形成稳定环境,保障安责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为长期权益保障提供制度基础。
(二)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权益保障。合理产品开发和费率厘定机制使企业和个人以合适成本获足够保障。不同地区企业风险和承受能力有差异,新机制可调整。强化事故预防功能降低事故概率,明确理赔范围和标准保障事故发生时受害者及时足额获赔,全方位保障权益,促使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注重服务质量。
(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市场健康发展与保障权益相互促进。健康市场吸引更多保险机构参与,形成良性竞争,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发达地区安责险市场健康发展,保险机构推出个性化产品,为人员提供更多选择,提升权益保障水平。保障权益提升社会认可度,促进市场需求增加,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国际经验借鉴
国际上,德国安责险体系有借鉴之处。其费率厘定充分考虑企业历史事故数据,行业风险分类细致且动态调整,保费与风险高度匹配,市场竞争公平合理。保险机构与专业安全技术机构紧密合作,事故预防服务专业深入,涵盖常规安全检查和特殊工艺设备风险评估改进建议。
我国修订安责险实施办法可借鉴德国经验,细化费率厘定因素提高风险评估精准性,加强保险机构与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合作提升事故预防服务质量,更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权益。
六、结论
安责险实施办法修订与规范市场、保障权益高度关联。修订背景促使朝规范市场和保障权益方向进行,修订内容各方面作用于市场规范和权益保障,修订意义体现二者有机统一。借鉴国际经验,我国修订将更好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保障作用,为安全生产和权益保护提供制度支持。
(作者系湖南省安全生产学会会长)
责编: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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