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0-02 09:33:04
10月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局首次发现并救助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
当日上午,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接到热心市民电话,称发现一只疑似鹰的鸟,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救治。经辨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属隼形目鹰科鹰属鸟类。 凤头鹰数量少,在灭鼠方面有一定益处,在科学研究和生态系统中也有一定价值, 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
经工作人员的喂水、喂食,这只凤头鹰慢慢恢复了精神状态。通过仔细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凤头鹰身体健康状况较好,体表无受伤痕迹,符合直接野外生存的条件,适宜放归自然。当日下午,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工作人员在南山国家公园里将救助的凤头鹰放归自然。
现正值湖南省发布第4号总林长令时,为开展好城步县候鸟保护专项工作,城步县在大竹山候鸟保护站每班安排三人24小时值班巡逻千年鸟道,大力宣传张贴横幅20多幅,发放第4号总林长令800多份,手册(单)3000多份,营造人人爱鸟护鸟氛围,切实守护候鸟安全迁飞。
据统计,2024年,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先后20余次接到市民求助电话,成功救助和放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雀鹰、角鸮、黑冠鹃隼、冠鱼狗、阳彩臂金龟、画眉等2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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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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