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70年”系列报道⑤|备案审查,把“红头文件”装进法治的笼子里

    2024-09-25 10:12:07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容容 见习记者 刘建军

近年来,多个涉及公民合法权益、民生事项的备案审查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备案审查”四个字听起来专业,却和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具体而言,备案审查是对法规、司法解释、政府规章等各类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开展审查研究,对存在不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明显不适当等问题的,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

近日,记者来到郴州,该市人大坚持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谋划,做实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文章,备案审查更有力度和刚性。2021年以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备文件874件,25件“问题文件”被纠正,经验做法在首次全国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上予以推介。

郴州市人大法制委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会。熊容容摄

给红头文件加上法治之“锁”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什么”“怎么审”,审了以后“怎么办”?

经常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郴州市人大代表、湖南瀛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慧芬表示,备案审查前,先要走访调研收集民众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情况复杂的重点规范性文件,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全体委员参与论证,组织市人大代表法律专业小组全体代表集体审查。

郴州市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机融合。“我们收到相关文件,第一时间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全体人员会议,大家逐条研读,然后对标上位法仔细排查,对存疑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审查意见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湘南学院教育科学与法学学院法学教研室副主任黄丽华告诉记者

湘南学院教育科学与法学学院副院长张正印组织探讨备案审查工作。

2022年8月,郴州市某县人大法制委在对该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查时发现,《细则》有关条款与《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一致,提出建议修改的审查研究意见,并及时与《细则》起草单位、报备单位、制文单位进行沟通交流,2022年10月,该《细则》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对外公布。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其中一些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来自普通公民的“撬动”。

今年3月,郴州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法律责任的通告》。通告刚刚发布,就有市民通过平台反映通告合法性的问题,并提出审查建议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后发现,此通告的部分条款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对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扩张解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时与通告制定机关沟通,督促改正。

数字赋能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让公民意见直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郴州市建立“网上直通车”平台,公民若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合法、不适当的情形,可“一键启动”备案审查。

郴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罗蕾表示给红头文件加上法治之“锁”郴州人大在实践中总结、在探索中创新、在规范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全省率先将人大备案审查纳入市委整体工作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尺子”,对规范性文件“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监督对象向人大常委会乃至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并实现了“三个延伸”:报告范围,从市本级向县(市、区)延伸,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报告对象,从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向规范性文件制发机关延伸,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层级,从人大常委会会议向人民代表大会延伸,从今年起,郴州“一府两院”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要体现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报送备案、审查意见落实的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目前,郴州作为全省试点,正在全市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力打通备案审查工作“最后一公里”,持续擦亮备案审查工作郴州品牌。

备案审查质效不断提升

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备案审查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准备出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并将再次修改备案审查条例。以备案审查工作为抓手,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持续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水平和工作质效。

2023年4月,岳阳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岳阳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经审查后发现,该办法与上位法存在表述不一致的情形,且将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局限于个人,遂与相关部门沟通修改条款。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全力打造“会议审查升级版”,邀请人大代表和公民参加备案审查相关会议,适时将备案审查会议开到社区和村部,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2020年8月,湘潭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湘潭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通告。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该通告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剥夺了执法主体在法律适用中依法应有的自由裁量权,属于县人民政府依法应当予以修改完善的情形。

“会议审查”时,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迅速反应,避免了文件的负面影响继续扩大。

2007年至今,全省三级人大常委会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约4.8万余件,审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650多件。

数字时代,人大工作智慧化的进度也持续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依托湖南智慧人大,建成启用了省市县三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统筹做好平台报备功能延伸到乡镇一级的工作,形成了互联互通、四通八达的备案审查工作“公路网”,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各环节、全流程信息化。

2023年9月,湖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上线运行。数据库收录全省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5万余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查询、浏览、下载等服务。在湖南人大网开通了公民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平台,让公民提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更加便捷,让备案审查更有民主含量。

责编:曾金春

一审:曾金春

二审:杨湛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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