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4-09-03 11:37:2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3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见习记者 项炜 通讯员 覃亚林 唐采苓)随着生态环境逐渐改善,总有些“粗心”的小动物与人们意外相遇。9月3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获悉,乔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一只野生幼鸟飞入居民家,经民警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鸬鹚。民警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救治后,成功放生。
“警官,我家里发现一只幼鸟,好像是保护动物,麻烦快来看看!”8月19日11时,望城公安分局乔口派出所接到辖区蓝塘寺村群众求助,一只幼鸟掉落在其家附近的水塘上,考虑到可能是保护动物,村民将幼鸟带回家中,并寻求警方帮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幼鸟并无外伤,“扑哧扑哧”扇着翅膀,却一直飞不起来,较为虚弱。
“我们对鸟类也不是很了解。”民警曾有平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幼鸟受到惊吓,先将其带回派出所,同时将幼鸟照片发送给林业部门鉴定。几分钟后,经林业部门确认,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鸬鹚,得到指导后,民警对幼鸟进行了进一步检查。
“喂点小鱼试试。”曾有平尝试着将活鱼投喂给鸬鹚后,“小家伙”精神了不少,翅膀开始扑腾,体力也肉眼可见地逐渐恢复。
16时30分,曾有平将小鸬鹚装进盒子中,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照看下,根据鸟类习性,选择了一个较大的湖泊进行放生。
鸬鹚俗名鱼鹰,也叫水老鸦,属鹈形目鸬鹚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栖息于河流、湖泊、池塘、水库及沼泽地带,成小群活动,善潜水捕鱼,是一种喜水动物。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售卖,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呼吁大家应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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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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