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洁规 湖南日报 2024-09-02 19:02:2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8月30日,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于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声:自己饲养的价值3000元的“安哥拉兔”被一位老人拿走,不肯归还。事件一出,引发网友关注。
于先生介绍,自己在楼下养了一只“安哥拉兔”,邻居们帮忙照看,喂些干草和萝卜。突然有一天,他发现喂养的“安哥拉兔”变成了一只“迷你兔”,发现兔子丢失后,他立即向警方报案,并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拿走兔子的老人。然而,在警方介入的情况下,老人两次“归还”,但都不是原本的兔子,这让于先生感到无奈和愤怒。
一段于先生发布在社交平台的视频显示,拿走兔子的老人理直气壮地对于先生说:“已经宰了,你能把我怎样?”
9月2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于先生处获悉,兔子找回来了。原来,之前是被老人送去附近的养殖场配种去了。事后,老人家属已登门道歉,于先生也不打算再追究此事。
老人态度强硬地对当事人说话。图源:视频截图
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指责老人行为嚣张,无视法律,呼吁严惩,以儆效尤;也有网友认为老人的行为是在挑战社会道德与法治的底线,“无论物品价值多少,侵犯他人财产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岳分析认为,老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行为已经达到了刑法中认定盗窃罪“数额较大(即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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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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