虢灿 三湘都市报 2024-08-21 17:07:0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小兵 何湘 李亦双)“我养你啊”,一句电影中的经典台词,多年来成为热恋中情侣爱的告白。注意了,这三个字说出口可能需要付出一些代价。
张某热烈追求女子刘某,8个月花了36万多元,其间多次放话“我养你”。两人闹掰后,男子起诉到法院想要回全部的财物,法院认为女方因为这句“我养你”辞掉了工作,交往期间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男子需要给予一定补偿。近日,衡阳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男子起诉索要追求期间36万元花费
一次聚会中,张某邂逅了年轻女子刘某,一见钟情。张某当天便与刘某加了微信好友,大方地转账了1000元。此后,张某频繁地向刘某转账,金额不等,有5200元、6666元、10000元,并赠送奢侈品。在双方相识的8个月期间,除了日常消费外,张某累计为刘某转账及购买奢侈品,花费约36万元。
尽管刘某对张某并无好感,但她却无法抵制住“提款机”的诱惑。每次张某提出希望明确恋爱关系时,刘某均以“尚未做好思想准备”为由婉拒,但对于张某的频频转账却照单全收。刘某甚至暗示张某,希望收到她看中的某款名表。张某第二天就花费5万元买下此表奉上。
刘某表示,张某频繁的物质示爱给她带来了压力。张某为了赢得刘某的心,多次表示“我养你”,刘某因此辞去了工作,经常陪同张某吃饭、打牌。
相识8个月后,双方仍未明确恋爱关系。此时,张某得知刘某与前男友及其他朋友一同出游的消息后,感到极度震惊,于是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返还其转账赠与的现金和奢侈品,总计36万元。
刘某认为,张某的赠与是自愿,因此不同意返还。
双方达成协议:女方返还26万元财物
雁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建立恋爱关系为目的,向刘某频繁转账并购买奢侈品,双方之间形成了赠与关系。然而,张某的赠与并非无条件,他希望与刘某建立恋爱关系的目的非常明确,并多次向刘某提出。刘某虽然内心并不喜欢张某,但在多次明确拒绝张某的恋爱请求后,仍然频繁接收张某的大额现金和财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并对社会风尚产生了不良导向。因此,刘某应当返还取得的财物。
同时,考虑到刘某在与张某交往期间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并在张某承诺“我养你”后辞去了工作,张某应对刘某给予一定的补偿。
综合全案案情,法院认为刘某部分返还张某的财物较为公平合理。经法院释法明理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刘某返还张某人民币18万元,总价值8万元的奢侈品手表一块和项链一根。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法官说法:一掷千金不提倡,违反诚信不可取
法官提醒,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本案中,张某以一掷千金的方式追求刘某,这种方式不应被提倡,并应承担相应的风险。刘某在经过接触了解后,如果不想与张某建立恋爱关系,本可以明确拒绝。然而,刘某一方面多次拒绝张某的恋爱请求,另一方面又不断接收张某的赠与,甚至暗示张某购买她心仪的奢侈品,这违反了诚信原则。因此,刘某应根据公平原则酌情返还部分财物,以倡导良好的司法价值导向。
责编:吴岱霞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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