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发布 2024-08-13 17:47:00
近日,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经株洲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了该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
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株洲经开区)为湖南省第一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第二档
渌口区、醴陵市、攸县为湖南省第二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第三档
茶陵县、炎陵县为湖南省第三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月最低工资最高档2100元/月较2022年最高档1930元/月提高了170元,增幅为8.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21元/小时较2022年最高档19元/小时提高了2元,增幅为10.5%。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以上标准从2024年9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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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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