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6-09 10:11:5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9日讯(通讯员 叶学军 朱俏梅)近日,益阳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资阳区张家塞乡群众正在咨询困难群众保障政策情况。刘云帆 摄

《通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益阳市提高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全市各县市区202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0元/年提高到5400元/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由10140元/年提高到1092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由6500元/年提高到7020元/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由11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由15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标准分别由80元/月提高到90元/月。

益阳市各级财政、民政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做好资金测算和筹措工作。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和市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救助保障资金足额安排,并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目前,益阳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已按新标准全部发放到位。4月的已发放到位,同时补发了1-3月的提标补助资金。

益阳市财政部门在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的同时,也注重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推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确保企业和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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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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